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03********0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02民初1575号
案号
(2021)冀0602执5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史磊共欠原告苑成本息合计300000元,被告共分60个月还款,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每月还款5000元(其中本金2834元、利息2166元),被告于每月8日之前打入原告账户中(开户行:中国银行保定市五四中路支行,开户名称:苑成,账号6217865000001216504);二、如被告未按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一次性申请执行未清偿本金及利息;三、如被告提前一次性还清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原告则放弃剩余利息。四、双方别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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