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03********0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2民初1575号 |
案号 |
(2021)冀0602执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史磊共欠原告苑成本息合计300000元,被告共分60个月还款,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每月还款5000元(其中本金2834元、利息2166元),被告于每月8日之前打入原告账户中(开户行:中国银行保定市五四中路支行,开户名称:苑成,账号6217865000001216504);二、如被告未按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一次性申请执行未清偿本金及利息;三、如被告提前一次性还清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原告则放弃剩余利息。四、双方别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