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02********05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302民初2512号
案号
(2021)赣0302执6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自愿于2020年8月26日解除双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的《店铺出租合同》;二、被告钟玲在2020年9月1日前腾空坐落于萍乡市开发区安源东大道玉泉山庄1栋203号电梯住房;三、被告钟玲欠原告李合德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30日的租金36,300元及该时间段的物业费2,600元,逾期利息2,100元,合计41,000元。品除押金10,000元,尚需支付31,000元,此款被告在2020年10月30日前付20,000元,余款11,000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四、如被告未依约履行上述义务,原告有权自被告违约之日起就所有未付的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原告李合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案件受理费826元,减半收取计413元,原告李合德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