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02********0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302民初844号
案号
(2021)赣0302执恢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锋确认返还原告邱萍80000元,该款支付至原告邱萍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科学城支行6228450080080098419的账号上,在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60000元自2020年8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10000元,直至该笔款项付清。若被告谢锋未按上述约定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原告邱萍可申请强制执行所欠剩余款项,并按月息两分计算利息。二、原告邱萍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2694元,减半收取计1347元,由原告邱萍自愿负担500元,由被告谢锋自愿负担84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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