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0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521刑初45号 |
案号 |
(2021)鲁1521执9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魏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魏凯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退赔被害人张宏伟6000元、张道飞500元,折价退赔被害人穆贵耀740元,辛奇40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