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08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521刑初45号
案号
(2021)鲁1521执9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魏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魏凯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退赔被害人张宏伟6000元、张道飞500元,折价退赔被害人穆贵耀740元,辛奇40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5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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