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池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32********3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05民初4981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38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息等共计35829.59元,其中本金23810.18元、利息10481.27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滞纳金1312.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分期手续费204.58元、其他费用21.0元及还清时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事实及理由:被告于2012年9月28日向我行申请办理了卡号为6222530534054494的信用卡。其后被告开始使用信用卡并透支,截至2018年10月16日共欠透支本息等共计35829.59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未还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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