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贵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29********4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924民初1212号 |
案号 |
(2021)闽0924执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贵根确认向原告叶金环的借款人民币50000元,原告叶金环同意被告叶贵根于2018年11月15日前偿还借款5000元,2019年2月4日前偿还借款15000元,剩余借款30000元于2019年6月底前偿清(该款汇至叶金环丈夫叶昌炳中国建设银行6227001892800250583帐户)。二、若被告叶贵根有任一期未按上述期限履行,原告叶金环可就尚余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25元,由被告叶贵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