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824********08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4民初8525号 |
案号 |
(2021)辽0104执1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2145元,保全费1518元;2、请求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总计:366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