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建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2********5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28刑初53号 |
案号 |
(2021)桂0328执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卢建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至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止。所判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卢建霖与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陈杨明经济损失人民币166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