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301********80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01民初2190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海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杨厅元运费39959元;二、若被告逾期支付,则被告须承担利息损失1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39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海当庭支付给原告杨厅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