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符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02********4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02民初3123号
案号
(2021)琼9002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琼海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刘龙元与被告符平共同确认被告符平尚欠原告刘龙元工资款64500元。二.被告符平同意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刘龙元支付20000元,在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余款44500元。三.如果被告符平就第一笔款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还款或足额还款,则原告刘龙元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788元减半收取894元,由被告符平承担,原告刘龙元已预交,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刘龙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琼海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