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201********05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305民初63号
案号
(2021)闽0305执8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林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归还给李心伟货款1056530元,并承担自2020年1月8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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