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3********52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2民初5982号 |
案号 |
(2021)闽0302执6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李天树、黄燕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60712.32元及该款自2020年7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之和以本金60712.32元为基数按起诉时(即2020年10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6元,减半收取计703元,由李天树、黄燕负担。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