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勇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81********6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3民初1207号
案号
(2021)闽0623执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浦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58868元,并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利息计算标准:2019年3月11日前借款利息以每月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为基数,自每月最后发生日起,按月利率3%计算,至2019年3月11日利息共计为291735.22元。自2019年3月12日起,借款利息以本金总金额858868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暂记至2020年3月18日为人民币213571.84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用人民币60000元。(暂计至2020年3月18日,第一项、第二项费用暂计为人民币1424175.06元)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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