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6********3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730民初2732号
案号
(2021)黔2730执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能杰、陈祥分两期支付罗开磊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1年 2 月 28 日止的租金 294,270 元,第一期 154,270 元于 2020年 12 月 11 日前支付,第二期 140,000 元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二、罗开磊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修复 888 号包房漏水问题,若未修复,张能杰、陈祥有权拒绝支付第二期租金;三、担保人何军对张能杰、陈祥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张能杰、陈祥、担保人何军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则还应向罗开磊承担损失 43,869 元(包含减免的一个月租金 28,570 元、本诉诉讼费 3,398 元、保全费 2,352 元、保全保险费 549 元,律师费 9,000 元),且罗开磊有权就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五、罗开磊放弃其余本诉请求,张能杰、陈祥放弃反诉请求;六、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398 元,保全费 2,352 元,由罗开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 2,150 元由张能杰、陈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里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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