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3********6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02民初2977号 |
案号 |
(2021)豫1502执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鹏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王丽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3650元、保全费2920元,由被告徐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