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燕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522********16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22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1522执恢5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令被告贾福海、康燕芳、胡君华、李玉芹、贾振周、王玉真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原告借款85000元及利息,及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等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