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89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0108民初4622号
案号
(2018)琼0108执6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向郑海兰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393.5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60元,工资924.56元;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计); 三、向本院缴纳执行费202.6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18-02-09
发布时间
2018-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琼0108执655号
立案日期
2018-02-09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17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698947852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灵山镇江东工业区(原诚成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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