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89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琼0108民初3056号
案号
(2018)琼96执7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80000元,于2018年6月30日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80000元,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12621.83元。二、上述款项按期足额支付完毕后,双方因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三、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还款,视为剩余款项全部到期。原告有权以172621.83元为基数,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货款,请求被告自逾期当月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损失,并有权申请对已到期未付货款及未到期货款一次性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76元,由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18-08-27
发布时间
2018-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琼96执721号
立案日期
2018-08-27
执行法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262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698947852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灵山镇江东工业区(原诚成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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