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89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沪0115民初74649号
案号
(2018)沪0115执47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确认积欠原告和仪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货款54,720元;  二、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应分别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和仪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货款25,000元,共计5万元;   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和仪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四、如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二项付款义务,则原告和仪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认可上述第一项所载之金额的债务消灭;  五、如被告海南明旭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前未足额履行完毕5万元的付款义务,则原告和仪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第一项所载的剩余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8-03-02
发布时间
2018-03-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沪0115执4710号
立案日期
2018-03-02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472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晓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698947852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灵山镇江东工业区(原诚成制药厂)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