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0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983民初896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1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吕涛借款本金81000元;二、被告郭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吕涛借款利息(以本金81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吕涛对被告韩峰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吕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郭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5-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