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洪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19********5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702民初646号
案号
(2020)浙0702执63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洪芳尚欠原告金华市婺城区包爱仙日用品经营部货款27660 元,于2020 年10 月13 日前支付15000 元,剩余款项于2021 年4 月13 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2-04
发布时间
2021-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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