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洪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19********5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702民初646号 |
案号 |
(2020)浙0702执63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洪芳尚欠原告金华市婺城区包爱仙日用品经营部货款27660 元,于2020 年10 月13 日前支付15000 元,剩余款项于2021 年4 月13 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