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少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29********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24民初1091号 |
案号 |
(2021)闽0924执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范桂英交强险赔偿款68005.99元(已扣除都邦财险鼓楼支公司支付的10000元)。二、吴少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范桂英赔偿款44207.99元。三、驳回范桂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