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博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02********03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2民初3282号 |
案号 |
(2021)冀0602执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2020年10月18日之前将12000元打入原告账户中(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保定裕华路支行,开户名称:白洋洋,账号6228481262083447115);二、如被告未按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仍按所诉工程款本金12000元及利息(以12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9年6月11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时止)一次性向被告申请执行;三、双方别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