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仇秀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2********02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1137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位某损失223295.42元。二、被告仇秀玲、杨俊林赔偿原告位某损失53515.16元。三、原告位金莲向被告吕丽芸退还先行垫付的费用6570元(已扣除被告吕丽芸应承担的70%的鉴定费即3430元);四、驳回原告位金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51元,由被告吕金莲负担4305.70元,被告丑秀玲、杨俊林负担1845.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