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2********3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4民初1362号
案号
(2021)鲁0784执2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7月20日,安丘市人民法院做出(2020)鲁0784民初1362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曹建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秀玲借款本金20000元;并自2019年4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20000元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直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曹建平负担。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现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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