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甄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4********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24民初13号
案号
(2021)豫0724执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获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甄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343.31元,并从2018年12月28日起以欠付本金28343.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0%计算支付原告利息、逾期罚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获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05
发布时间
2021-05-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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