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冠英教育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08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7民终660号
案号
(2019)豫0721执6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豫0721民初509号一、限冠英公司与何元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卢兰平合同款4350990元及违约金500000元共计4850990元;二、限冠英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卢兰平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该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三、限何元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卢兰平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该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四、驳回卢兰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3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5536元,冠英公司与何元猛负担50000元,卢兰平负担5536元。(2019)豫07民终660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608元,由上诉人冠英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5-05
发布时间
2019-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721执696号
立案日期
2019-05-05
执行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5099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玉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05908359987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新乡市开发区文岩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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