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红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2********3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322民初6173号
案号
(2021)豫1322执9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方城县人员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李红双向苗留广归还本金256000元,利息月息一分,自2014年12月起计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双倍支付迟延利息。案件受理费3914元,由被告李红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方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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