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1********45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24字第855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鲁0124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长军于2020年7月1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周长军于2020年10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三被告周长军于2021年1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4.8万元,四、如不按约定期限还款本息,则按欠付本金金额自2020年6月份按月息2%计算利息至付清,五、原告对被告孔娟所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