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1********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4939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3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息等共计49180.13元,其中本金30583.62元、利息14149.22元(截至2018年10月9日)、滞纳金3961.08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分期手续费486.21元、其他费用0.0元及还清时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