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卓廷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3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24民初522号 |
案号 |
(2021)闽0924执2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卓廷章确认结欠杨秋珍借款本金 50000 元未偿还;杨秋珍同意卓廷章分期偿还借款本金 50000 元,分期方案:从 2020 年6 月起至 2020 年 7 月于每月的 28 日前偿还 2000 元,从 2020 年 8- 2 -月起至 2021 年 2 月于每月的 28 日前偿还 5000 元,剩余的 11000元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前还清;款项汇至杨秋珍开设于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账号:6230 3611 0600 2910 714) 。二、卓廷章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履行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若卓廷章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卓廷章除应偿还借款本金 50000 元外,还应按年利率 6%支付借款本金未偿还部分从 2020 年 5 月 7 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若卓廷章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杨秋珍可向法院申请卓廷章一次性支付本调解协议第二项确定的剩余款项。案件受理费 1050 元,减半收取 525 元,由杨秋珍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