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6********5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1民终915号
案号
(2021)辽0114执2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乔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许军许军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共计16236.75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由许军负担1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4-29
发布时间
2021-05-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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