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燕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2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7民初1588号
案号
(2021)闽0627执2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吴建顺、陈燕卿共同归还原告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195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自2019年12月21日起按《保证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贷款还清款项之日止)。2. 邓小贡、吴雪玲对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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