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燕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2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27民初1588号 |
案号 |
(2021)闽0627执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吴建顺、陈燕卿共同归还原告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195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自2019年12月21日起按《保证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贷款还清款项之日止)。2. 邓小贡、吴雪玲对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