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02民初3177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1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罗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邓午杰借款101,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32元,由被告罗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