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2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502民初8885号
案号
(2019)鲁1502执14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昌府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省聊城市万和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古楼支行借款本金7 900 000元、利息106 058.94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9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    二、被告聊城天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冠群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侯万和、王虹艳各自在7 900 000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山东省聊城市万和物资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聊城天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冠群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侯万和、王虹艳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省聊城市万和物资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 921.21元,由被告山东省聊城市万和物资有限公司、聊城天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冠群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侯万和、王虹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5-27
发布时间
2019-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1502执1496号
立案日期
2019-05-27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00605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侯万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5562516412H
登记机关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冠县定远寨乡三奶奶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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