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201********0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特333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白刚偿还嘉峪关市西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金80000元,利息35000元,本息总计115000元。于2020年9月至2021年的5月,每月26日前偿还本息4000元,剩余本息79000元于2021年6月26日前一次性付清。若白刚有一期逾期未付,则嘉峪关市西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未偿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承担自2020年6月27日至还清之日以实际所欠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息24%计算的利息。二、万生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