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3********3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583民初5212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77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江龙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桥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其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计至2020年2月20日为2852.03元,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保证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被告郭奕增对被告郭江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郭奕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郭江龙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