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502民初8972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恢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判决后生效10日内立即清偿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冠县支行贷款本金7000000元及自2018年6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二、被告冠县春润管业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万和物资有限公司、侯万和、王虹艳、尚振红、刘连青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三、被告冠县春润管业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万和物资有限公司、侯万和、王虹艳、尚振红、刘连青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追偿。四、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冠县支行对被告山东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侯万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5562516412H |
登记机关 |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冠县定远寨乡三奶奶庙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