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艳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5********1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281民初203号 |
案号 |
(2021)豫1281执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亮与被告孙艳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马金苗借款5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18%自2016年9月1日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