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23********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4民初3874号
案号
(2021)鲁1324执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超偿还原告陆子龙借款本金9000元。二、支付原告借款利息(以本金9000元为基数,按月息百分之二计算,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本息付清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5-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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