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瑞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25********1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924民初311号 |
案号 |
(2021)闽0924执2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正华同意李瑞龙分期支付工资款14400元,即从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李瑞龙于每月20日前支付周正华工资款800元,直至款项付清;二、若李瑞龙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款,则周正华可就未支付工资款全额申请执行,并从逾期之日起以未支付工资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计80元,由李瑞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