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兰馨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9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民初155号 |
案号 |
(2021)湘12执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姚晓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抽逃的出资30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缴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湖南适可佳家居生活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抽逃的出资25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缴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怀化兰鑫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抽逃的出资20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缴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四、驳回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 617元,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担23 617元,由姚晓兰负担31 000元,湖南适可佳家居生活馆有限公司负担26 000元,怀化兰鑫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 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晓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005659209554 |
登记机关 |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