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怀化兰馨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59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2民初155号
案号
(2021)湘12执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姚晓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抽逃的出资30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缴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湖南适可佳家居生活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抽逃的出资25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缴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怀化兰鑫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补足抽逃的出资20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6月18日起至缴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四、驳回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 617元,怀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担23 617元,由姚晓兰负担31 000元,湖南适可佳家居生活馆有限公司负担26 000元,怀化兰鑫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 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姚晓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2005659209554
登记机关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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