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3********3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23民初2102号 |
案号 |
(2021)闽0823执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袁开强、游倩玲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透支所产生的透支本金79974.18元,并支付该款从2020年4月23日起至还清时止按月利率9.75‰计算的利息;(执行时应扣除已支付的1100元)二、袁开强、游倩玲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2020年4月23日起至还清时止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每期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算的违约金;三、袁开强、游倩玲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万通普惠金融卡2020年的年费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