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22********57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22民初486号
案号
(2021)豫0122执23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洪国建、范建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渡支行借款10万及利息;被告洪合平、洪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84元,已减半收取,由洪国建、范建英、洪合平、洪勇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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