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方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5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邹城证经字第225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恢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法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履行山东省邹城市公证处出具的(2016)邹城证经字第22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给付还款义务,即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整、利息人民币0.885万元整、违约金人民币1.1976万元整(三项共计人民币:12.0826万元整),及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