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寿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82********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5民初7699号 |
案号 |
(2021)粤0105执4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信用卡欠款共计244933.5元(暂计至2020年9月10日),其中本金168269.08元、利息24923.2元、滞纳金0元、违约金39792.18元、其他费用11949.04元,利息、违约金从2020年9月11日起按《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