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国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8********1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782民初7580号 |
案号 |
(2021)鲁0782执9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张艳霞、王国君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494000元及利息122890.59元(计算至2016年12月21日),本息计1616890.59元;案件受理费9703元,共计171593.59元。2、被执行人张艳霞、王国君同时付清被执行人自2016年12月22日起及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3、被执行人朱星云、张爱霞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案件执行费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