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624********3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81民初3356号 |
案号 |
(2021)鲁1481执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军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庞学良顶管机款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顶管机款23000元。二、如被告方军未按上述第一项中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被告方军除继续履行第一项约定的支付义务以外,还应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法: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43000元为基数,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