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忠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128********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784民初365号
案号
(2021)内0784执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忠胜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刘艳辉名誉权行为; 二、被告魏忠胜在原告刘艳辉的微信朋友圈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被告魏忠胜赔偿原告刘艳辉精神抚慰金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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