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隆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02********6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526民初 2323号 |
案号 |
(2021)黔0526执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王隆亮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前给付原告张仁云租金及利息共计 523900 元。案件受理费 4600 元,由被告王隆亮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